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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商品车托运-合同协议款项公示
  • 来源:普邦运车 更新:2021-01-23 浏览:2587次
  • 生划痕、碰撞等现象,乙方将负责车辆维修,但维修费用最高不超过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运费2倍.(运输费用全额付清给乙方后再进行赔偿)

       3、因乙方原因造成货物运错目的地或收货人,乙方无偿运至规定地点或收货人手中.

       4、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,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;

       a 、属于政府征用或罚没的;

       b 、货物本身的性质所引起的变质、减量、破坏或毁灭;

       c 、货物的合理耗损;

       d 、路途堵车造成的延误;

       e 、甲方签收托运车辆后;

       f 、拖车人或收车人的过失;

       g 、收车方已按规定接收车辆,乙方交车人员已离开现场的,事后发现车辆有损或随车物品缺失的;

       h 、不可抗力。合同一方由于自然灾害、战争和其他由双方事后认可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到本合同履行时,因采取电话、电报或传真等形式通知另一方,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,双方应立即恢复合同正常履行.

     

    六 、合同的解除

      1、任何一方解除合同,都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2日通知对方;车辆运输结束后,合同自然解除。

      2、协议解除后如尚有待结算费用,乙方须在2日内向另一方发出《结算通知书》并附有效单证,甲方需按照本协议有关结算约定在收到《结算通知书》后5个工作日内核对付清;

     

    七、争议的解决

      本协议一式三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传真件、扫描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。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,应及时协商解决,不能协商解决的,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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